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会网站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配合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做好我市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可靠性,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三明市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如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发布信息的必备条件
首次申请在我会网站(网址:http://www.smgczjxx.com)发布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的会员单位,应向我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㈠《建材品牌价格信息发布申请暨诚实守信承诺书》(按:附
件一的统一格式)。
㈡ 产品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3C认证、型式认可、型式检验等)、商标注册证书、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加盖产品制造企业与经销商单位公章);
㈢ 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加盖经销商公章);
㈣ 产品制造企业对经销商的授权书(同时加盖制造企业和经销商的公章);
㈤ 拟发布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品牌价格信息表(文本资料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会员单位为制造企业的,可不必提交第㈢、㈣项资料。
二、关于价格信息的基本要求
会员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2013)的规定准确表述建筑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特征,不得报送已被淘汰、禁止、限制生产或者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并依照市场实际交易行情全面梳理拟报送、发布的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
三、关于价格信息的上网发布
我会对首次申请的会员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核查,并参照市场实际交易行情、《建材品牌价格信息发布申请暨诚实守信承诺书》对其报送的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水平进行真效性核实(真效性的核实办法参照本办法第五条),对通过符合性核查、真效性核实的予以发布,对未按要求通过符合性核查、真效性核实的,通知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不予发布其有关信息并将其列入信誉不良会员单位名单。
四、关于价格信息的自主更新
已在我会网站发布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信息的会员单位,应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更新其品牌价格信息,当出现连续二个月未更新的情况时,我会将通知其五个工作日内整改,五个工作日内未整改的,停止发布其有关品牌价格信息,并将其列入信誉不良会员单位名单,拒不整改的,清出协会。
五、关于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
我会将适时组织专技人员对各有关会员单位发布的建筑材料(设备)品牌价格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实际施工中常用的材料(设备)品牌价格行情进行市场调查,以确定其品牌价格信息的真效性,对真效性差的采取相关动态管理措施。
(一)市场调查的主要渠道:
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的供销合同;
2.施工单位的采购发票价格;
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签证价格;
4.财政评审单位或者有资信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审定结算价格;
5.有资信第三方或其他兄弟地市协会布的品牌价格信息;
6.调查人员的市场询价。
(二)比较、确定品牌价格信息与实际市场成交价格的幅度差,并将其分为三类:
1.A类:幅度差在±10%以内(含10%);
2.B类:幅度差在±10%-20%;
3.C类:幅度差在±20%以上(不含20%)。
(三)对品牌价格信息发布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会员单位信用档案:
1.对于B类幅度差:要求会员单位提供书面的原因说明,对于无正当原因说明的限期整改,同时记录其B类误差率记录,限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其单位负责人,停止发布其有关品牌价格信息,并将其列入信誉不良会员单位名单,拒不整改的,清出协会。
2.对于C类幅度差:约谈其单位负责人,记录其C类误差率记录,责令其五个工作日内立即改正;改正到位前停止发布其有关品牌价格信息,并将其列入信誉不良会员单位名单,拒不改正的,清出协会。
3.信誉不良会员单位被停止发布其有关信息半年后方可重新按首次申请的程序提交整改后相关资料,通过符合性核查、真效性核实的,重新上网发布。
4.信誉不良会员单位名单、清出协会会员名单将适时在我会网站滚动公布。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材品牌价格信息发布申请暨诚实守信承诺书》
三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三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4号 邮 编:3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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